《十说律协》原文与社会运动组织学分析
罗列 2025年6月18日
一、《十说律协》原文(李午汜,2008年)
一说入会,违宪
宪法赋予公民结社自由,但律师入会强制化,违反宪法精神。
二说会长,错位
律协会长多为司法官员兼职,导致职责错位,不能独立维护律师权益。
三说理事会,大胆的手
理事会非法制定收费项目,违反《立法法》的征收规定。
四说年检,违法
将年检与执业证效力捆绑,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规定。
五说收费重复
个人与律所双重缴费,中西部律师负担沉重,建议减免新律师会费。
六说会员成分混乱
律师、律所、政府人员混杂,利益冲突严重,破坏行业代表性。
七说代表无责
代表产生缺乏程序,选举缺乏责任制,无法体现律师群体意志。
八说维权无力
维权机制低效,无刚性手段,司法厅压制时律协无法保护律师。
九说保障失衡
只管纪律管理,缺乏权利保障,“两管理”与“两保障”严重失衡。
十说话语权垄断
律协无自主话语权,被政治词汇强行解释压制学术与法律独立。
二、社会运动组织学视角下的分析
一、组织目标的张力
律协同时承担“管理”与“维权”职责,形成角色冲突,导致组织功能扭曲。
二、成员结构的组织矛盾
律师、律所、政府官员混合,使律协陷入代理机制失效的危机。
三、制度资源与动员困境
律协依赖国家资源,缺乏独立动员能力,难以代表基层诉求。
四、政治机会结构受限
律协在制度中缺乏发声通道,维权行动受限,无法挑战强势部门。
五、组织虚拟化特征
律协实为行政附庸,不具备运动型组织的动员、代表与资源功能。
六、合法性危机与改革路径
推动直选、问责、话语独立等制度改革,才能实现从自律到自治的转型。